问题描述:您好,我司从国外经销商处购买了一些名牌服装、运动用品,因为是圣诞打折季,都按六折购买,结果我们申报时是按打折价格报的,海关查验认为价格申报低了,要重新进行估价,请问海关如何进行估价呢?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贵司申报的价格如果是真实的成交价格,应当向海关提交成交资料,就海关质疑内容进行解释,以获得海关认可。如果经过磋商,海关仍然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的,会按成交价格以外的其他估价方法依序审定完税价格。
延伸阅读:
“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条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五)合理方法。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