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是加工贸易企业,是高级认证企业,现有涉税违规想主动披露,因为听说涉税违规50万以下的,不列入海关信息管理记录。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认证企业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立案调查的,海关可以暂停适用相应管理措施。海关暂停适用相应管理措施的,按照一般信用企业实施管理。那么请问,海关调查期间会将企业降级按一般信用企业管理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规定,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