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一位朋友从国外进口了一批坚果,因为不在允许准入进口的国家名单里,所以他就伪报了产地,被查获,要问的是,海关说伪报产地,货物未经风险评估而进口,这是禁止进口货物,请问海关会按禁止进口货物来处理吗?
中国海关律师:您好,我国海关对于部分产品如水果、坚果、海鲜、肉类等,实行风险评估制度,经风险评估符合我国准入要求的,列入准入国家名单。不在此名单的货物不得进口,但是不等于这些货物属于禁止进口货物。国家对于禁止进口货物有明确的实质或程序性要求,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禁止进口的才是禁止进口货物。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