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自查时发现,在2015年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存在低报现象,按法律规定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请问,海关会追究2015年的违法行为么?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