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你好,我司进口产品经过海关估价,比我司成交价高出30%以上,用的是合理价格,我们很不理解,请问有无合法渠道可以了解到海关估价的理由与依据是什么?
兰迪海关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后,纳税义务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做出书面说明。海关应当根据要求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估价告知书》。因此,贵司可以依此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说明估价的理由与依据。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