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你好,海关缉私通知我司老板去接受问话,对我司出口的农产品进行调查,老板已承认有部分在出口时没有办理检验检疫,是用了别人的检疫单证,请问如果要立案的话,标准是什么?
兰迪海关部:出口商品行为中的逃避商检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适用标准请参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第八十三条。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