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是一家进口贸易企业,近期我公司有一批转关货物,已经先行申报了,但货物还没有到,想知道税率如何确定?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