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最近我看海南新出了关于自用生产设备的零关税政策,想问一下在转让时如果需要补税,是如何计算完税价格的?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补税的完税价格以 “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为基础,按照货物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
补税的完税价格=“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 1-“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已进口时间/(监管年限×12)]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