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境水果应当符合以下检验检疫要求:
1、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2、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4、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5、输出国或地区与中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