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加征301关税的基础是原产国/地区,而不是出口国/地区。目前301关税仅适用于内地制造的产品,即ISO国家代码为CN的产品,香港(HK)或澳门(MO)制造的产品不会被加征301关税。
2020年8月美国海关(CBP)修改了香港产品的原产地标记规则,该规则要求除被豁免的产品外,香港制造的产品在过渡期届满后(即2020年9月25日后,后续延期至2020年11月9日后)进入美国、或从保税仓库中取出用于美国消费用途,须将该产品的原产地标记为“中国”。
但该规则不影响在适用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 Chapter 1-97下的普通关税或Chapter 99下的临时关税或附加关税时所确定的原产地。原产地为香港的产品在报关时应继续使用“ISO国家代码HK”作为原产地标记。
此外请注意,虽然香港特区政府并未要求香港制造的产品在出口时须带有原产地标签或标记,但如果你为遵守美国海关2020.8的新规则而将出口产品原产地标记为“中国”,在申请香港产地来源证时须遵守特区政府的特别声明规定。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