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 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二、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区内企业可开展列入维修产品目录的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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