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述的情况属于间接走私,即明知是走私货物而直接向走私人收购才可能涉嫌走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明知”主要是指未经海关同意,在非设关的码头、海(河)岸、陆路边境等地点,运输(驳载)、收购或者贩卖非法进出境货物、物品的。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对于“被蒙骗”的理解,应当理解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更为恰当,因为被蒙骗仅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一种情形而已。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即使不属于“被蒙骗”的情况,也不能推定其有主观故意,不应人为地限缩犯罪阻却事由的成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