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并重新公布)》应当向海关提交的手续如下:
一、原进(出)口报关单、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等单证和证明材料。在办理退运进境手续时,经海关审核,能够认定原状复运进境货物确属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货的,可不再要求企业专门申请第三方机构检测。
二、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三、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