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禁止过境的货物和禁止进口的货物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禁止进口的货物不一定不能过境。目前,《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仅对下列货物禁止过境:(一)来自或者运往我国停止或者禁止贸易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货物;
(二)武器、弹药、爆炸物品以及军需品,但是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三)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
(四)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
(五)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六)外来入侵物种;
(七)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造成危害的;
(十)国家规定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