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走私珍贵动物罪中,人工繁育情况的确可能影响定罪与量刑。一方面,人工繁育可作为评估野生动物价值的因素予以考量,可见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第七条。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了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涉案动物是否系人工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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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