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购买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汽车零件,并不一定会构成间接走私。《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间接走私是指“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行为。
此处,一方面要判断你的哥哥是否直接向走私人购买汽车零件,如否,则不符合间接走私的描述;另一方面,还要判断购买的汽车零件是否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且地理位置是否属于内海、领海、界河、界湖,如否,亦不符合间接走私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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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