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海关执法中有多种贸易方式以及相应对的监管方式,如一般贸易、易货贸易、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租赁贸易、边境小额贸易、跨境电商等等。不同的贸易方式所对应的海关监管要求不同,进出口/进出境的要求,应当缴纳的税款计算等都不相同。
所谓伪报贸易方式,就是将某一贸易方式伪装成另一贸易方式,违反海关监管,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常见的有比如将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申报的货物,以个人邮递物品申报方式进口;又比如将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的货物以跨境电商的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又或者是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或者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以达到偷逃应缴税款 的目的。伪报贸易方式、低报价格等都是违法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的手段,没有孰重孰轻。具体你所提到是以如何伪报贸易方式,还应当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