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所顾虑的情形是有可能存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人民法院的判决宣告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论新发现的罪与原判决的罪是否同种罪,都应当依照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换言之,倘若你同时被牵涉到几个案件中,且几个案件不能对你作并案处理,一旦其中一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又有其他司法机关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则有可能被数罪并罚。在多数情况下,数罪并罚的刑罚量会高于以一罪论处的刑罚量,这是潜在的不利于你的地方,但仍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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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