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认罪和认罚是不能分开的。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既然悔罪,那么就意味着当事人必须认罪,而认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在不认罪的情况下,认罚并不会产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从宽的效果。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