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对于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并不意味着就不会再被羁押,一方面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报告、批准、配合调查等的一系列规定,不得违反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要求,否则也可能变更为逮捕的强制措施;另一方面若随着侦查的进行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已经不再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也可能会变更为逮捕的强制措施。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yun.fei@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