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对文物的禁止性规定,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产、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物禁止出境。所述袁大头、光绪元宝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原则上不得携带出境,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