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4号发布的《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规定,副产品属于目标产物的一种,是指在工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希望获得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副产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伴随目标产物产生的物质。
产品加工和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残余物质等属于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属于具体列明的固体废物种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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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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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