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来历不明、且走走私风险的平行进口车,通常不建议购买,除了质量问题外,还有可能存在走私风险。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
如果你对这些来源不明的豪车存在走私的大概认识,那么很可能构成刑法上概括的故意,即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车辆而进行收购。购买的平行进口车涉及的偷逃税款数额一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有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