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是计算走私案件偷逃税款数额的规范依据,其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计税价格的来源。
在你朋友所处的案件中,以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只能将其解释为“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但实际上,这个价格已经包含了免税店、套代购组织者的利润及其他成本,与实际成交价格相去甚远。尽管实践中不少办案机关均采用这种计税方法,但并不合理。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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