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部分石墨制品,其出口前应当按照《出口管制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
借用他人许可证出口,实际上仍属于“无证出口”的范畴。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了,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购买的他人许可证,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适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