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贵司出口的石墨属于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那么买单出口则可能被认定为购买他人许可证出口的情形,将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所规定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同时,买单出口后通过他人的名义申请出口退税,意味着提供抬头的企业实际上并无实际货物交易,在此种情形下,抬头企业通过配票申请办理退税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冒用他人出口业务申报出口退税”,进而构成《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骗取出口退税罪,而贵司则可能因此构成该罪的共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