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包括身上佩戴、旅途备换及少量馈赠亲友的黄金饰品,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海关予以放行。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应按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登记。未申报携带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黄金制品进境,如海关认定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若海关认定存在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罚款。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民盟盟员。自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至今,跟随指导律师参与完成多起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部分辩护案件取得无罪、不起诉或缓刑处理。致力于海关领域法律服务,专注于海关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边境贸易合规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