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到大陆可以携带的黄金数量没有具体的上限,但是不应该超过自用、合理数量,总值不宜超过120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向海关申报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登记。《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7号)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民盟盟员。自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至今,跟随指导律师参与完成多起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部分辩护案件取得无罪、不起诉或缓刑处理。致力于海关领域法律服务,专注于海关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边境贸易合规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