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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有机肥,逃避商检怎么罚?
    发布时间:2024-07-25 20:01:42  浏览:41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公司今年出口多批有机肥,近期有几票货物被海关查验,海关认为货物是含氮磷钾元素的复混肥料,属于出口法定检验商品,我们之前的货物也没有说过要检验,现在这几票检验了出口,海关还会处罚我们吗?
    兰迪海关部-谢婷婷: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检。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海关认定贵司在明知该商品属于出口法定检验商品的情况下,多次以故意伪报税则号列的方式逃避商品检验,达到刑事立案条件的,还可能以涉嫌构成逃避商检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谢婷婷 责任律师 谢婷婷  / 兰迪海关部
    海关行政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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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婷婷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民盟盟员。自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至今,跟随指导律师参与完成多起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部分辩护案件取得无罪、不起诉或缓刑处理。致力于海关领域法律服务,专注于海关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边境贸易合规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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