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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输日大米新增农残检验项目的通知国质检函〔2001〕63号
    发布时间:2001-06-23 06:00:00  浏览:1993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输日大米新增农残检验项目的通知
     (2001年5月16日 国质检函〔2001〕6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商检研究所:
      近日,日本政府再次调整进口大米的卫生检验项目,对自2001年5月1日后招标进口的大米新增3项和削减1项农残项目(具体见附件),从而使输日大米卫生检验项目增加至114项。
      经与日本谷物检定协会商定,新增3项农残中的1项由日方承验,其余2项由我方承验。暂时不具备该2项农残检验条件的局,可以委托商检研究所检验。
      请各局(所)按照国家局的要求,继续做好输日大米的安全卫生项目检验,加强协作,做好样品的传递,在规定时间内(14天)完成检验,确保输日大米符合日方的安全卫生要求。
      附件:输日大米新增和削减农残项目及其检验分工
    附件:   输日大米新增加和削减农残项目及其检验分工


      新增项目(英文名称):         限量(PPM)     分工
      ACIBENXOLAR-METHYL   0.1        日方
      PYMETROZINE          0.1        中方
      BUTACHLOR            0.1        中方

      削减项目
      PLRIMICA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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