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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号对日出口鳗鱼加工企业及其460家配套养鳗场
    发布时间:2006-06-28 06:00:00  浏览:1806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20号)

      2006年2月8日,日本厚生省批准我最新调整的50家鳗鱼加工企业及其460家配套养鳗场对日出口,现予以公告。企业名单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网址为:www.aqsiq.gov.cn。

      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出口鳗鱼产品养殖用药物的监督管理和残留监控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和出口前检测,督促各出口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我出口鳗鱼产品符合进口国的安全卫生要求,维护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信誉。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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