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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
    发布时间:2017-09-01 15:48:00  浏览:3289次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公告2017年第104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31日 【实施日期】2018年8月1日
    【法律类别】药品、药材、医疗器械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调整内容见公告2020年第14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

    2017年第104号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现予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8月31日

    2017年第104号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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