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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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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案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是否需要检察院批准?
问:您好。当事人涉嫌走私被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接着逮捕,到日前已经关押了快八个月了,现在听说缉私局发现了新的罪行,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这样一来,何时是个尽头。请问侦查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是否需要检察院批准?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日期:2017-08-14 12:11:37 阅读:314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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