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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中国碳钢紧固件产业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作出复审裁定。...
日期:2022-07-04 16:32:00   阅读:1268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碳钢紧固件  /  反倾销
2010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6.1%至26.0%。2016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4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按2010年第40号公告公布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17年9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50号公告,将自荷兰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进口的碳钢紧固件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由26.0%调整为5.5%。...
日期:2021-06-29 14:57:14   阅读:2511次   所属:海关法库
201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0年6月29日起5年。 2016年6月28日,调查机关发布第24号公告,决定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5年。 2016年7月28日,国内进口商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提出申请,主张反倾销措施生效后,进口自荷兰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的......
日期:2017-09-19 14:56:00   阅读:2877次   所属:海关法库
2010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2016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4号公告,决定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 2016年7月28日,内德史罗夫(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主张反倾销措施生效后,进口自荷兰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的碳钢紧固件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发生了变化,没......
日期:2016-09-20 14:28:39   阅读:1891次   所属:海关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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