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成都双流机场海关申报出口铁锑合金,申报税则号为7202999900。根据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出具的《进出口商品归类问题确认书》,该商品品名为金属锑,应归入税则号81101010。根据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出具的《货物税款计核证明书》,涉案货物完税价格136680.13元人民币,漏缴税款6834.01元人民币。该公司品名、税则号申报不实,违反了《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案值共计143514.14元人民币。...
日期:2023-11-27 18:33:01 阅读:263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