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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波焊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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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锂离子电池波焊接机等未经海关许可未办理海关手续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蓟州海关行政处罚案
当事人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超声波焊接机和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包装机共计6台,申报CIF总价值5400000美元,征免性质为鼓励项目,监管期限为3年。后经蓟州海关核查发现,当事人未经海关许可,未办理海关手续,于2021年4月25日将上述6台设备擅自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影响海关监管。经核算违法货物价值折合人民币2247592.8元。...
日期:2023-05-29 21:23:04 阅读:357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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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波焊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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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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