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行政处罚
商品归类决定
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目录
海关律师网
>
全站搜索
>
搜索:旅客
搜索结果
为您搜索到关于【
旅客
】的资料共
331
条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8号 关于加强对
旅客
携带入境食品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8号)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举报线索,对部分口岸
旅客
携带食品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一些
旅客
每日多次出入口岸、携带食品入境销售的现象,携带泰国产“红牛”饮料入境销售的情况尤为严重。 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加强对入境
旅客
携带食品的管...
日期:2006-06-28 06:00:00
阅读:2390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8号公告 关于加强对
旅客
携带入境食品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8号)《关于加强对
旅客
携带入境食品管理的公告》近期,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举报线索,对部分口岸
旅客
携带食品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一些
旅客
每日多次出入口岸、携带食品入境销售的现象,携带泰国产“红牛”饮料入境销售的情况尤为严重。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
日期:2006-06-28 06:00:00
阅读:2227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3号 关于改革航空口岸进出境
旅客
申报制度的公告
注:该规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3号) 为规范进出境
旅客
申报行为,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加强海关对进出境
旅客
行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并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在航空口岸实行
旅客
书面申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
旅客
,除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
旅客
以...
日期:2005-06-27 06:00:00
阅读:2400次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8号 对进出境
旅客
行李物品实行书面申报制度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8号) 为规范进出境
旅客
申报,加强对进出境
旅客
行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生物安全,自2005年7月1日起,在航空口岸实行进出境
旅客
行李物品书面申报制度。为了方便进出境
旅客
正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
旅客
行李物品申报单》,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自2005年7月1日起,在航空口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
日期:2005-06-27 06:00:00
阅读:1892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
旅客
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
旅客
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
旅客
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经2003年11月21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署长 牟新生 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注:该办法第四条、第十七条已被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 中华人民...
日期:2004-06-26 06:00:00
阅读:3325次
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铁道部 印发《京九、沪九直通香港
旅客
列车在始发终点站联检协调办法》
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铁道部 印发《京九、沪九直通香港
旅客
列车在始发终点站联检协调办法》署监发〔2003〕286号北京市、上海市人民政府,北京、上海海关,北京、上海、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北京、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上海、郑州、南昌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为方便
旅客
办理出、入境手续,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和铁道部决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搭乘京九、沪九直通香港列车...
日期:2003-09-17 16:30:17
阅读:2652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欧盟严格限制
旅客
携带肉、奶及其制品入境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3]1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欧盟严格限制
旅客
携带肉、奶及其制品入境的通知 (2003年1月3日 国质检动函[2003]14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悉,欧盟从2003年1月1日起,将严格限制
旅客
携带自用肉、奶及其制品进入欧盟及其入盟候选国,由第三国进入欧盟及其候选国的
旅客
携带的肉及肉制品和奶及奶制品,只有在进行申报并出示有关原产国官方动物检疫证明的情况下才能放行,有关条件与普通进口贸易相同。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和医...
日期:2003-06-25 06:00:00
阅读:2142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欧盟严格限制
旅客
携带肉、奶及其制品入境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3]1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欧盟严格限制
旅客
携带肉、奶及其制品入境的通知 (2003年1月3日 国质检动函[2003]14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悉,欧盟从2003年1月1日起,将严格限制
旅客
携带自用肉、奶及其制品进入欧盟及其入盟候选国,由第三国进入欧盟及其候选国的
旅客
携带的肉及肉制品和奶及奶制品,只有在进行申报并出示有关原产国官方动物检疫证明的情况下才能放行,有关条件与普通进口贸易相同。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和医...
日期:2003-06-25 06:00:00
阅读:2260次
中国民航总局关于对
旅客
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加强管理的公告 二00三年二月五日
中国民航总局关于对
旅客
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加强管理的公告 为确保民航飞行安全,保护
旅客
的生命财产,民航总局决定,对
旅客
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加强管理,公告如下: 一、每名
旅客
每次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ML)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态物品,并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随身携带乘坐飞机;其它超出部分一律托运。 二、
旅客
不得随身携带酒类(瓶装、罐装)。如...
日期:2003-06-25 06:00:00
阅读:2858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4号 《入境
旅客
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 《入境
旅客
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入境
旅客
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
旅客
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02-06-24 06:00:00
阅读:2439次
«
1
2
...
27
28
29
30
31
...
33
34
»
第
页
跳转
第
29
/
34
页 共
331
条记录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