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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旧机电
搜索结果
为您搜索到关于【
旧机电
】的资料共
204
条 ,
二手船舶是否属于国家《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目录》范畴?
问: 我公司要进口一些二手的(旧)的船只,请问这些是否属于《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目录》范畴? 答: 关于您所提的问题,因不知具体产品信息所以无法答复。关于《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目录》,您可以参考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37号。
日期:2008-09-08 10:14:00
阅读:1772次
新
旧机电
产品进口税率、进口手续是否相同
问: 请问孙律师,新的机电产与旧的机电产品在海关税率上是否有所不同,还有就是,在商检手续上新的机电产与旧的机电产品有哪些不同?我们要进口国外的一批二手印刷机设备,主要涉及哪些部门,有哪些手续? 答: 新的机电产品与旧的机电产品在适用海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上没有不同;在商检手续上,新的机电产品有一部分是属于法检商品,...
日期:2008-07-08 15:11:00
阅读:1593次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37号 公布《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目录》
注: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废止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目录》。 《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目录》包含12类
旧机电
产品,总计99 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对6月1日前报关进口的列入《目录》的
旧机电
产品,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200...
日期:2008-05-23 09:21:00
阅读:4305次
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发布)
《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经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共同制定,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陈铭德 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 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重点
旧机电
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日期:2008-05-03 15:31:00
阅读:5001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49号 关于指定进口
旧机电
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及人员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指定进口
旧机电
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机构名单为: 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不来梅有限公司(CCIC BREMEN GMBH) 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马赛有限公司(CCIC MARSELLE EURL) 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伦敦有限公司(CCIC London Company Ltd.) 二、从事指定进口
旧机电
产品装运...
日期:2007-10-30 15:20:00
阅读:3117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对旧船舶和旧飞机不适用进口
旧机电
产品备案管理的通知国质检检联[2005]48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对旧船舶和旧飞机不适用进口
旧机电
产品备案管理的通知(2005年11月29日 国质检检联[2005]482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委(厅、局): 根据国务院2005年8月3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进口
旧机电
产品的管理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及下属各直属出入...
日期:2006-11-15 09:15:00
阅读:4188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38号 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的进口
旧机电
产品目录(2004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 第38号)根据《进口
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37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的进口
旧机电
产品目录》,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的进口
旧机电
产品目录》(2003年总局第39号公告)同时废止。 上述目录内的进口
旧机电
产品,经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后,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目录外进口
旧机电
产品由所...
日期:2006-11-15 09:14:00
阅读:2387次
进口
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53号) 《进口
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李长江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 进口
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进口
旧机电
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日期:2006-11-15 09:13:00
阅读:2967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124号 对进口
旧机电
产品备案有关问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 第124号)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37号令《进口
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53号令《进口
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及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37号公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现对进口
旧机电
产品备案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
旧机电
产品目录》(见附件1)的进口
旧机电
产品,除国家特殊需要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批...
日期:2006-11-15 09:10:00
阅读:2458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口
旧机电
产品备案与办理进口许可工作的衔接问题的通知(质检办检联[2003]279号)
注:该规定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 关于发布《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取代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地区、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1]第10号令)、国家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及《进口
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37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受理进口
旧机电
产品备案与进口许可证办理工作的衔接问题通...
日期:2006-11-15 09:09:00
阅读:24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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