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