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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绕关走私的货物既是限制进出口的,同时也需要征收关税,应当如何定罪?
    发布时间:2023-05-14 20:10:00  浏览:405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朋友之前帮别人绕关运名贵木材,最近被海关查到了。据说涉案木材是濒危植物制品,需要许可证才能进,而且还需要交关税。请问像他这种情况,到时会怎么判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绕关走私濒危植物制品,相当于在偷逃税款的同时还违反了国家对珍稀植物的管理秩序,同时满足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描述。

    不过,根据《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偷逃应缴税额,同时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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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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