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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机构的鉴定价格可以直接作为计税依据吗?
    发布时间:2024-05-11 16:56:00  浏览:172次
    ┃ 问题描述:
    走私珠宝,没有实际成交价格,所以委托了鉴定机构做价格鉴定,我们认为鉴定价格太高,不符合实际,可以提出意见吗?鉴定价格直接可以作为依据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其计税价格可以通过价格鉴定的方式确认。然而根据《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规定,针对价格机构评估价格,规定”国内有资质的价格签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以此作为计税价格基础。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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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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