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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走私的货物在能证明实际成交价格的情况下还去鉴定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4-05-11 21:47:19  浏览:193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因为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了,我向缉私局提交了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但是缉私不采纳,把货物拿去鉴定了,鉴定价格比实际高了很多,请问合理吗?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才能依据相应顺序采用其他方法确定。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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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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