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7年第63号 |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30日 |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01日 |
【法律类别】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mep.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