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聚乙烯PE板78090千克,申报总价60910.2美元。经查,实货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影响国家进出境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