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2021年6月11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一般贸易进口次级乱码包装纸和次级乱码硅油纸总计53423千克,申报C&F总价总计为21409.85美元,申报商品编号分别为4811599900和4811900000。经查,该票货物中部分货物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数量为1240.6千克。当事人违规进口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当事人于2021年8月16日将涉案货物申报退运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科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整。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