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外贸管制
    进口粗制氧化锌经查验、鉴别属于固体废物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2-03-24 12:29: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325次

    2021年5月22日,6月16日,当事人分两票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粗制氧化锌共计1000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3824999980,总价40000美元。经查验、鉴别,实货属于固体废物,当事人违法进口固体废物。2021年9月3日,当事人将上述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以上行为有当事人陈述、查问笔录、查验记录、鉴别报告、报关单随附单据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科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

                             2021929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