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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未来两年扩大购买美国产品及服务的承诺
    发布时间:2020-01-19 08:57:00  来源:  浏览:3548次

             中国未来两年扩大购买美国产品及服务的承诺

                  ——兰迪海关律师解读中美经贸协议之“扩大贸易”篇

     

    美东时间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我国于2020年1月1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中英文签字文本。

    关于中美贸易部分,《协议》在第六章“扩大贸易”进行了约定,明确双方为“扩大贸易”而作出的努力,承担的责任义务。第六章既有双方共识、总原则、总目标性规定,又有具体的实现目标。

    兰迪律师事务所孙国东海关律师团队,对《协议》第 六章“扩大贸易”的条款解读如下:

    一、关于《协议》第 6.1目标

    以下是 6.1条全文(横线标识):

    第 6.1条 目标

    1.缔约双方确认,由于本协定以及中国为开放经济和改善贸易体制而采取的其他行动所引起的贸易和经济结构变化,应会导致贸易流量的改善,包括到 2007 年中国对中国的商品和服务出口大幅增加。美国和其他国家。

    2.缔约双方认为,鉴于两国之间的贸易高度互补,扩大贸易有利于改善双边贸易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3.双方认识到,美国生产并可以提供价格具有竞争力的高质量商品和服务,而中国需要增加进口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中国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

    4.因此,各缔约方寻求建设性和合作性地致力于改善双边贸易关系,并探索适当的步骤以促进贸易的增长

    兰迪海关律师解读 6.1条 目标

    (一)在第 6.1条里,其实是提出了一个原则,不论过去2007年以来)的是与非,中国必须大幅增加从美国进口产品。是《协议》关于贸易部分的总结论,总原则,总目标。

    (二) 6.1条点出了美国一向以来所交涉的问题,即中国出口太多,进口美国产品太少,由此引起的美国对中国贸易的大幅逆差,尽管《协议》没有提到逆差一词。

    (三)鉴于这个逆差,《协议》双方认为,中国应当扩大对美国产品的进口,不断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求,这样才能寻求建立建设性、合作性的伙伴关系,改善双边贸易关系,促进双边贸易不断增长。

    (四)增加的可行性是可确定的,就是美国有“价格具有竞争力的高质量商品和服务”,而中国有“要增加进口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商品和服务”。说白了就是美国有货,中国有钱。

     

    二、关于《协议》第 6.2贸易机会

    以下是 6.2条全文摘要(横线标识):

    6.2条 贸易机会。中国应确保附件中确定的从美国购买和进口的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超过中国2017年基准金额不少于2000亿美元

    具体而言,中国应确保

    a 对于附件6.1确定的制成品类别,不得少于在2020日历年从美国购买和进口到中国的额度比2017年基准高329亿美元,在2021日历年从美国购买和进口到中国额度比2017年基准高448亿美元以上。

        b 对于附件 6.1 中确定的农产品类别,在 2020 日历年内从美国购买和进口到中国的额度应比 2017 年的基准额高出不少于125 亿美元,并且比 2017 的基准额高出不少于 195 亿美元。在 2021 日历年从美国购买并进口到中国;

        c 对于附件 6.1 中确定的能源产品类别,在 2020 日历年从美国购买和进口到中国的额度应比 2017 年的基准额高出不低于185 亿美元,并且比 2017 的基准额高出不少于 339 亿美元。在 2021 日历年从美国购买并进口到中国;

    d  对于附件 6.1 中确定的服务类别,在 2020 日历年内从美国购买和进口超过2017 年基准额不少于 128 亿美元,并在 2017 年基础上购买不少于 251 亿美元,并于 2021 日历年从美国进口到中国

     

    缔约方应具体说明附件 6.1 所列子类别的购买和进口增加。

    缔约方预计,从美国购买和进口到中国的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增加的趋势将在 2022 年至 2025 年继续保持

     

      兰迪海关律师解读6.2条 贸易机会

    (一)所谓“贸易机会”,就是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机会,中国自美国进口产品的机会。一言以蔽之,即提高中国进口美国产品的幅度,就是“贸易机会”。

    (二)6.2条提出的总目标是,在2020、2021两个日历年度,中国应确保附件中确定的从美国购买和进口的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超过中国2017年基准,增加的总金额不少于2000亿美元。

    (三)《协议》着重强调以上的增加数额是“购买并进口到中国”,而不是合同数额或计划进口数额。

    (四)附件6.1的附件列明了中国购买产品及服务的具体目标,目标为三类产品、一类服务,其中“产品部分”具体列明了各类产品在税则所在的章及品目,而“服务部分”则具体列明了服务的项目。对产品及服务都分别提出了2020、2021两个日历年度中国增加购买与进口数额的具体任务,这个任务用下列表示:

    中国2020、2021日历年度购买美国产品及服务增加进度表

    (在2017年基础上增加数额,单位亿美元)

    项目

    产品(服务)种类

    对应产品涉及税则章节税号范围

    2020年增加数额

    2021年增加数额

    合计

    制成品

    1.工业机械2.电气设备和机械3.医药产品4.飞机(订单和交付)5.汽车6.光学和医疗仪器7.铁和钢8.其他制成品

    见协议附件6.1的附件“制成品”部分

    329

    448

    777

    农产品

    1.油籽2.肉3.谷物4.棉5.其他农产品6.海鲜

    见协议附件6.1的附件“农产品”部分

    125

    195

    320

    能源产品

    1.液化天然气2.原油3.精制产品4.

    见协议附件6.1的附件“能源产品”部分

    185

    339

    524

    服务

     

     

    1. 知识产权使用费2.商务旅行和旅游3.金融服务和保险4.其他服务5.云端及相关服务

    见协议附件6.1的附件“服务”部分

    128

    251

    379

    合计


    767

    1233

    200

    总计>2000

     

     (五)不仅如此,《协议》还进行了展望,预计从美国购买和进口到中国的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增加的趋势将在 2022 年至 2025 年继续保持。这表明,在2020、2021日历年度后可预见的将来,中国购买及进口美国的产品和服务仍然会保持增长,如果一旦戛然而止或出现下降,同样会面临贸易争议。看来特朗普不仅想到了自己连任,还将《协议》的执行及后续成功作为自己任期内值得自豪的重要成绩了。

    (六)尽管在《协议》第 6.1条双方确认了美国有货,中国有钱,但是更确切地说,《协议》是一个悬在中国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因为目前还没有减除自2018年以来历次加征关税的影子,却要解决多年悬而未决的逆差问题。而问题的解决,远非《协议》中的美国有货、中国有钱那么简单。除了要解决《协议》第一章“知识产权”、第二章“技术转让”、第三章“粮食和农产品贸易”等问题外,中国自身的发展如何建立在可预见的基础上,市场的活跃与上升保持可持续性,民众的买买买与增加的2000亿的关系,大家的钱袋子与需求等等,都是个大问题。因此《协议》的执行,不仅考验执政者的智慧,也成了中国未来发展的晴雨表。等着瞧吧。

        中美经贸协议全文见关于发布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公告(2020年116日)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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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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