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被取消,涉及40个税号的商品。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通知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