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2003年第23号公告的规定,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需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同时,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6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自2008年8月20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税号:76012000)征收暂定税率为15%的出口暂定关税。因此,海关要求贵司缴纳出口关税的做法是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