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报关自动化系统《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来料加工装配贸易中,复运出境不再进口的原进口料件,应申报为“来料料件复出”,代码为0265。因此,你企业当时退运料件时,如确定是退运料件而不再复运进口的,申报“来料料件退换”(代码0300)的贸易方式是有误的。
二、在上述规范中已明确的“来料料件退换”,顾名思义是要求有出有进的。如只出未进,即表明原申报与实际操作不符,海关可能视为具有监管风险,并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处置该风险,排除违法嫌疑。当然,处置风险的方式包括但不必然包括缉私部门的调查。其它方式还有海关核查等等。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8号重新发布)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进口料件补税转内销和退运出境都是处理多余料件的法定方式,并非只能补税转内销。根据有关规定,手册剩余料件还可转入下一本手册继续使用或转给另一加工厂。具体规定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